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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臭水体如何分级评价及治理方案

作者:小编 日期:2022-02-14 15:19:46 点击数:

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、溶解氧(DO)、氧化还原电位(ORP)和氨氮(NH3-N)

分级标准见表2,相关指标测定方法见表3.


表2 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

特征指标(单位)轻度黑臭重度黑臭
透明度(cm)25~10<10
溶解氧(mg/l)0.2~2.0<0.2
氧化还原电位(mV)-200~50<-200
氨氮(mg/l)8.0~15>15

注:水深不足25cm时,该指标按水深的40%取值

表3 水质指标测定方法

序号项目测定方法备注
1透明度黑白盘法或铅字法现场原位测定
2溶解氧电化学法现场原位测定
3氧化还原电位电级法现场原位测定
4氨氮纳氏试剂光度法或水级杨酸-次氯酸盐光度法水样应经过0.45μm滤膜过滤

 

水质测定方法:

水体黑臭程度分级判定时,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~600m间距设置监测点,但每个水体的监测点不少于3个。

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.5m处,水深不足0.5m时,应设置在水深的1/2处。原则上间隔1~7日检测1次,至少检测3次以上。


黑臭水体级别判定:

某检测点4项理化指标中,1项指标60%以上数据或不少于2项指标30%以上数据达到“重度黑臭”级别的,该监测点应认定为“重度黑臭”,否则可认定为“轻度黑臭”。

连续3个以上检测点认定为“重度黑臭”的,整个水体应认定为“重度黑臭”。


黑臭水体治理方案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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